一、項目編號:HTZX-2025-CG-156
二、項目名稱:合肥鹽業冷鏈食品加工中心景觀道排項目剩余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昱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廬江縣廬城鎮羅埠街道146號1幢三樓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捌拾玖萬貳仟貳佰元整(大寫)(8922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合肥鹽業冷鏈食品加工中心景觀道排項目剩余工程單一來源
施工范圍: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圖紙以及補充答疑文件全部內容。
施工工期:15日歷天
項目經理:徐宏宇
執業證書信息:二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注冊編號:皖234080913049
五、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張靜波,孫智,彭可漢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休息)向恒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高速時代廣場C2座32層,聯系電話:15156017283。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向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鹽業冷鏈食品加工中心景觀道排項目剩余工程成交通知書已發出,請成交供應商委派專人憑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須攜帶身份證)到恒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領取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亳州路240號
聯系方式:1396670572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恒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與方興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時代廣場C2樓32層
聯系方式:15156017283